歐盟提供包材指令說明範例 2013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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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材與包材廢棄物指令 (Directive 94/62/EC) 自1996年執行以來限制四項重金屬在包裝材料和包裝成品中的限值。
歐盟委員會於2013年2月8日發佈指令2013/2/EU,修訂Directive 94/62/EC附件一所列舉的包材應用範例。
此次修訂,主要是增加說明範例,進一步闡明Directive 94/62/EC的產品範圍。
新指令對包裝材料中有害物質: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的四項總和要求維持不變,仍限定為100ppm。
2013/2/EU將於2013年9月30日起生效。
應用範例如下表:
包材指令94/62/EC第3(1)條
標準定義
應用示例
第i類(criterion (i) )
銷售包材/一級包材
(sales packaging / primary packaging)
包裝材 如:
1、糖果盒
2、CD盒外包裝的薄膜
3、郵寄目錄或雜誌的包裝袋 (內有雜誌)
4、與蛋糕一起銷售的裝飾襯墊
5、僅用於植物的銷售或運輸,但不用在栽種植物的花盆
6、隨衣服售出的衣架
7、火柴盒
非包裝材 如:
1、栽種植物的花盆
2、茶包
3、單獨販售的衣架
4、與CD, DVD以及視頻材料一起銷售的盒子
第ii類(criterion (ii) )
單元包材/二級包材
(grouped packaging / secondary packaging)
包裝材 如:
1、紙袋或塑膠袋
2、丟棄式杯盤
3、保鮮膜
4、夾層袋
5、鋁箔
非包裝材, 如:
1、丟棄式餐具
2、單獨販售的包裝紙
3、單獨販售的紙類的烘烤模
4、單獨販售的蛋糕裝飾襯墊
第iii類(criterion (iii))
運輸包材/三級包材
(transport packaging / tertiary packaging)包裝材 如:
1、標籤直接掛或貼在產品上
包裝材的部件 如:
1、作為容器包裝一部分的睫毛刷
2、貼於另依包裝物上的標籤
3、訂書針
4、塑膠套
非包裝材 如:
1、無線射頻識別(RFID)標籤